在优秀大学生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高公司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和任务。为积极推进英语系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特制订以下细则。
一、发展党员必须遵循的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贯彻“重在培养、主动建设、积极推进”的工作思路;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数量和质量、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等辩证关系,始终确保新党员质量;基本形成“低年级班有党员,高年级班有党支部”的党建格局。
二、入党申请
新生入学后,系党务工作者和学生辅导员在年级大会、主题班会上向学生们宣讲系学生党建工作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正确引导学生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以壮大我系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申请人的资格
凡我系年满十八周岁的在册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均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申请书的内容
凡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必须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明确表达本人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意愿;结合本人的成长经历,抒发对中国共产党的情感和认识;表明申请人愿意接受党组织考察的态度;申请书上要载明申请人所在班级、申请人姓名和申请时间(必须亲笔书写)。
(三)申请书的上交和保存
1、申请人将写好的《入党申请书》交给本班团支部书记,并在团支部书记处填写《申请入党学生登记表》一式2份,该表1份团支部书记留存,1份连同《入党申请书》由团支部书记上交所在学生党支部。
2、申请人亦可将《入党申请书》直接交所在学生党支部书记,并在支部书记处填写《申请入党学生登记表》一式2份,1份留支部书记处,1份由申请人带回本班团支部书记处留存。
3、学生党支部应建立申请入党学生档案,统一保存。
三、思想汇报
学生党支部指定高一年级的学生党员与入党申请者联系,对其进行有关方面的指导帮助。申请入党的学生,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一般每学期递交1—2份思想汇报(一个季度一份),由团支部书记转交或直接上交党组织。思想汇报的内容,可以是学理论心得体会、时事评论、读后感、社会实践的收获、社会发展变迁的感受等。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由各班团支部组织实施。根据本班已写入党申请书学生的具体情况,团支部经集体讨论(已有学生党员的班级需邀请本班所有党员参与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一)被推荐者的必要条件
1、交《入党申请书》已满半年;
2、已参加党校的培训并取的党校结业证书;
3、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至少2份;
4、上年度综合测评位列本班前50%,其中综合测评德育项列本班前40%且无处分记录;
5、无不及格课程;
6、在社会工作、专业学习、学生科技、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上报程序
团支部将推荐人选确定后,请被推荐者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一式2份,1份团支部书记留存,1份由团支部书记上交党支部,由学生党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统一保存。
五、重点考察
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学生党支部及时确定入党考察培养对象,每学期至少一次。确定考察培养对象,必须经党内民主推荐、支委会集体讨论。培养考察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指派2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入党联系人先请考察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有关内容,在一段时间内根据考察情况,由入党联系人填写培养考察意见,培养考察意见每一个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期满入党联系人要写明综合考察意见并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交学生党支部。学生支部在此基础上初步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特别优秀的考察期也必须满一学年。高中阶段的考察时间,可以与大学阶段考察时间连续计算。
六、党员发展的前期工作
为开好发展学生党员的支部大会,学生党支部必须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以保证支部大会的顺利召开。
(一)政治审查
考虑到在校学生的家庭情况和个人经历比较简单,对拟发展入党的学生一般不进行外调和函调,而是通过查阅档案了解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再进行必要的外调或函调。
(二)征求意见
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测验等方式征求学生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学生党支部必须要征求辅导员的意见,还要征求拟发展对象所在群众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党总支审核
学生党支部经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将拟发展对象的名单和材料报系党总支审核。申报材料目录如下: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发展对象自传;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
5、《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发展对象民主测评;
7、党支部综合政审材料;
8、发展对象家庭关系及主要社会关系一览表;
9、发展对象外调函;
10、发展对象成绩大表;
11、发展对象党校结业证书原件。
(四)公示
系党总支以书面张贴的形式向全系学生公示拟发展对象的名单及党总支、党支部老师的联系电话与电子信箱。团支部书记要向全班学生宣读公告。有意见的学生可以书面、口头或电话的方式向学生党支部或党总支反映,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五)组织部复核
在公示无异议后,向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前,将所有材料报组织部复核。
七、支部大会吸收预备党员
学生党支部在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以前,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确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并请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介绍人意见”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或本支部正式党员担任。
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审查讨论,讨论通过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吸收预备党员程序:①本人宣读《入党志愿书》(自己填写的内容)或本人介绍自己在校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②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③所在党小组介绍培养考察及现实表现情况及是否同意入党的意见;④到会党员发表个人意见;⑤表决(一般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也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大会决议。
八、党总支审批
党总支在审批前指定专人(系里的党员老师)与发展对象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以及掌握有关知识、理论的程度,认真审核其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指出今后努力方向,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目。
党总支在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并以表决的方式审批党员并将审批的党员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随后党总支将发布审批党员的公告,并将新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九、预备党员转正
学生入党后,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与考察,认真及时填写考察意见。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一般为一年。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到期前一个月向党支部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要按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转正程序:①本人宣读书面转正申请或本人介绍自己在校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②培养联系人介绍培养情况及预备党员表现;③到会党员发表个人意见;④表决(一般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也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大会决议。讨论转正前应进行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预备期内从未向党组织递交过书面思想汇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2、未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师生反映很差;
3、违犯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4、违犯法律,受到政法机关的处理;
5、有不合格课程可能导致不能毕业。
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延长预备期后仍然不能转正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十、毕业离校
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毕业离校,其《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存入个人档案;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党组织,以《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为准,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办理。
预备党员在工作单位转正时,如所在党组织向我系了解情况,系党总支将如实介绍其在校表现,并及时函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发展:
1、共产主义信仰不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牢固,入党动机不纯,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素养不高,不愿意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公益活动的。
2、不遵守校纪校规者(受警告处分的,一年内不能发展;受严重警告处分的,两年内不能发展;受记过处分的,在校期间不能发展)。
3、有两门(不含两门补考及格)以上补考课程者或综合测评未进入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者;
4、培养考察期不到一年或无书面思想汇报或不接受组织考察者;
5、未经党校培训或经培训后未取得党校结业证者;
6、是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或未列入当年发展计划者;
7、入党材料不符合要求者。
8、公示时,群众有举报,经查实确有问题,不符合党员条件者。
十、附则
本细则自2011年11月7日起生效,由系党总支负责解释。
英语系党总支
201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