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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系08届毕业生毕业考试申请网考的暂行规定

时间:2008-05-20 点击:

为加强08届毕业生毕业考试考查管理,确保毕业考试顺利进行,考试全面落实到位,结合目前就业实际形势,充分考虑少数学生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本暂行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所有毕业生必须克服困难,按时回校参加考试,本着既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又考虑到少数学生实际问题的原则,允许少数学生申请网考。

二、考试与考查时间

1、考试时间:6月2日—6月4日;

2、考查时间: 6月2日—6月6日(在这段时间内,除安排的考试时间外,任课老师可安排考查)。

三 、申请网考范围

1、已在岗,并办理了请假手续,持有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

2、就业单位在省外,并路程遥远,主要考虑在北京、上海、深圳、广东、福建等地就业的学生。

四、申请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申请的核心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联系方式(电话,QQ号,邮箱),确保考试考查期间信息畅通;

2、辅导员老师根据要求,严加控制,严加审核,并签署初步意见;

3、在辅导员老师签署初步意见的基础上,由系领导陈梅老师统一审批,原件留存系教学秘书,学生向辅导员老师和任课老师交复印件。

五、具体要求

1、申请经批准后,学生手持申请书复印件,与任课老师联系沟通进行考查;

2、网考申请时间为5月20日至5月26日下午5点之前;

3、申请未被批准者必须回校参加毕业考试考查。

英语系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